为指导和规范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优化环保管理程序,增强企业环保合规意识,有效防范环保法律风险,助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企业生态环境合规管理指引(2024版)》,现予公布。
本指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负有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企业及其员工,作为企业开展环保合规管理的指导建议。
本指引所称环保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环境保护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本指引在项目环保经营管理风险中对大气、水、固废、噪声、土壤、辐射等污染防治违规情形做出风险分析及合规建议。如,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包括的情形有:(1)废水处理设施停用;(2)废水处理设施某一环节的损坏停用;(3)废水超越处理环节;(4)废水处理设施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加药维护;(5)当前废水量超出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均处理能力等。
企业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将承担行政责任(经济处罚、影响生产经营能力处罚)。
【合规建议】
1.企业应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加药等,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2.企业应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避免废水超标排放; 3.企业应当合理布局废水收集管网并做好日常运维,做到雨污分流,避免管路破损,避免废水下渗造成二次污染。
《浙江省企业生态环境合规管理指引(2024版)》全文详见附件。